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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医学伦理宣言

本主题由 wmxcool 于 2008-4-18 17:46 移动

美容医学伦理宣言

美容医学是维护健康美与生命美的崇高事业,是医疗保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    1.在医疗美容实践中,每一位美容医学工作者都有义务维护医学的纯洁性,自觉遵守医学伦理学原则和道德准则。
    2.以科学性、艺术性、道德性相统一为美容医学的基本原则:以健与美的高度和谐统一为美容医学的终极目的。
    3.以仁爱之心,关怀美容就医者,尽力给予全身心的抚慰。
    4.在合法经营的同时,倡导经济援助和无偿技术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。
    5.严格掌握各项医疗美容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,对所实施技术项目的优点、缺点、并发症等情况有说明的义务,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订知情同意书。切忌滥施美容治疗。
    6.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,不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种医疗器械和人工植入材料等。
    7.在美容医疗操作过程中,力求创伤最小,审美效果最佳。
    8.尊重美容就医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,未经美容就医者同意,不得在非学术刊物及各种媒体上使用术前和术后照片等资料。
    9.以诚信为本,不在论文、报告及广告中弄虚作假。
    10.尊重同行,团结协作,实事求是,发扬学术民主。鄙视抬高自己和贬低他人的不道德行为。
    美容医学工作者应以良知履行上述职业道德准则,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

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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